惠民县法院分析当前司法统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提出对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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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5日 | ||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司法统计工作重视程度不够。个别司法统计员填报司法统计数据时,并非认真核实审判管理系统数据,甚至出现主观估计、随意填报的现象。二是司法统计员队伍不稳定。因工作岗位调整、干警休假、聘用人员辞职等原因,导致司法统计人员队伍不稳定,进而造成每月填报的司法统计数据频频出错。三是过于追求司法统计数据表面的“美观”。个别法院为了争取经费或争先进、受表彰,存在虚报数据的现象。四是审管办核实数据不到位。个别法院由于人员紧张等原因,审管办工作人员无法实现对司法统计数据的核实审查,即便审核也仅仅流于形式,不经严加审核仅签字了事。 对此,该院建议:一是加大对司法统计人员的培训力度。确定一名正式干警负责司法统计工作,保证统计队伍稳定,并尽力做到每个庭室中至少有两名工作人员熟悉此项工作流程;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司法统计培训活动。二是完善法院工作考核机制。加大司法统计在工作考核中的比重,每月抽调个别庭室进行工作检查,每季度开展一次全面自查,对数据出现异常变化的,加大数据核实力度并及时在全院内网上通报。三是进一步强化司法统计数据把关审核。在强调各业务庭室负责人严格签字把关的同时,更要发挥好审管办工作人员实质审核的职能,层层把关核实数据后,方可录入司法统计系统。四是加大司法统计成果利用力度。鼓励撰写高质量司法统计分析、审判管理评估报告,加大此类调研成果在上级法院发表的奖励力度,充分调动干警积极性,积极挖掘“沉默的成果”,切实为领导决策提供有价值的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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