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法院分析当前基层法院安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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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 ||
惠民县法院经调研发现,当前基层法院安保工作中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安全防范意识差。有的法院对安保工作思想不够重视,缺乏忧患意识;大部分干警也普遍存在安全观念淡漠、警惕性不高的问题,全员抓安保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二是安保制度执行差。对法院机关安全保卫的相关规定执行力度差,制度的规范、保护作用未能充分发挥。有的规定了来访登记制,但对外来人员的进出却不加以限制;有的开庭前,缺乏对当事人的安检程序,安检门形同虚设。 三是安保设施差。基层法院院机关及法庭基本只有手铐、电警棍等办案常用器具,没有防冲撞设备、隔离防护栏等安全保卫设施,装备配备还有很大缺口。有的法庭甚至没有配备安检设施,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四是法警队伍力量薄。基层法院司法警察编制本身非常有限,且法警不在法警岗位现象严重。因法警人数有限,基层法院一般仅在刑事审判庭中安排法警值庭,院机关民事审判庭和基层法庭很少配备法警值庭,庭审安全存在隐患。五是审判区域与办公区域不能严格分开。有的基层法院和人民法庭进入审判区只有一个通道,法官与当事人共用,有的基层法院审判庭数量较少,案件集中开庭时审判庭不够使用,法官有时便在办公室进行审理。 对此,该院提出以下建议:一是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实施安全保卫责任制,层层抓好落实。定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坚决消除干警麻痹大意思想,筑牢“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线,切实增强干警的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二是健全安保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并不折不扣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大厅值班制度》、《法警执庭制度》、《巡逻防控制度》等安全保卫制度,确保安保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建立突发事件预警处理机制,成立突发事件领导小组,完善处置措施,对不正常访、冲击法庭秩序等突发事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三是加大物防、技防设施投入力度。无论是法院机关审判庭还是人民法庭都应在院机关审判庭及基层人民法庭入口安装安检门,坚决做到凡进必检,确保危险品、违禁品等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理。配齐配强盾牌、防刺服等防暴警用装备,确保法警在自身安全保障情况下正常履职。合理布设电子监控网点,达到全面覆盖,监控到位。四是加强法警队伍建设。增加基层法院法警编制,配足院机关及人民法庭安检警力。法警编制人员由法警大队统一管理,不应让受衔法警从事法警职能范围之外的工作。定期组织法警参加业务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法警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严格实施“三区分离”。将法院办公区、审判区和生活区严格分开,并在办公和审判场所设置防冲撞栏等防护设施。区分法官通道和当事人通道,法院工作人员和诉讼当事人分别从不同入口进入审判庭,最大限度减少不安全因素。(根据惠民法院信息,于友华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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