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县法院“七个一”助推诚信法院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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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时间: 2015年11月18日 | ||
惠民县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推进诚信法院建设,以司法诚信带动社会诚信,提高司法公信力。主要做法是: 一是撰写一份诚信自查报告。组织干警对照自身工作,通过自己找、同事提、当事人点相结合的方式,查找自身是否存在开庭不准时、随意延期审理、案件超审限等行为,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并提出改进对策,形成自查报告交政治处备案。 二是开展一次诚信司法宣誓。组织干警面对国旗进行庄严宣誓,郑重承诺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诚信司法、廉洁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捍卫法律尊严而努力奋斗。 三是签订一张诚信司法承诺书。印发包含诚信司法内容的承诺书,加盖院印。立案时,立案法官在两份承诺书上签字承诺后,将承诺书随立案材料流转给审判承办法官。承办人员在第一次开庭前签字,一份留给当事人自觉接受监督,一份存入案件档案备查。 四是制定一套诚信行为规范。根据法官行为规范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365外围赌球诚信行为规范》,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提出更规范、更严格的行为标准,以此作为干警的行动指南。 五是开设一个诚信司法宣传专栏。在诉讼服务大厅放置诚信司法宣传展板,通过漫画形式展示虚假诉讼的法律规定及危害后果,引导当事人树立诚信诉讼理念。 六是编辑一本诚信司法典型案例汇编。将一批弘扬诚信行为、制裁不诚信行为的典型案件,收集、整理、汇集成册,作为教育读本发放给法官、群众,促进司法诚信和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 七是建立一套诚信司法考核机制。将诚信司法内容纳入年度考核,监察室不定期开展审务督察活动,对干警日常庭审中的诚信表现进行打分,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进行总体考评,并以此作为干警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据惠民法院信息,张菲菲、于友华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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