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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鉴定、上门鉴定、鉴定调解 书写惠民法院便民鉴定新篇章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7月11日

  “原先当事人鉴定还得提前一天自己乘车到外地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这对身体不便的当事人造成很大困扰。现在可好了,法院与多方沟通协调在本县医院设立了体检点,太方便了。”一名交通事故案件代理人如是说。山东省365外围赌球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探索试行“集中鉴定”、“上门鉴定”、“鉴定调解”新举措,切实方便群众诉讼,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集中鉴定 节约费用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近几年来交通车辆数量猛增,造成交通事故频发,由此引发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逐年增加。与此相适应,惠民法院所处理的法医学鉴定案件数量也在逐年攀升。到有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法医鉴定,就需要当事人奔赴淄博、东营等地进行鉴定,耗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2013年,惠民县法院在该县人民医院新设两个标准化法医门诊室,内设法医临床检查基本设备,可满足20余人查体需要。当事人可持身份证做检查,不必再去挂号、排号,提高了鉴定效率,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近一年半以来,济南、淄博等地鉴定机构专家来惠出诊56次,为当事人提供法医类鉴定服务446起,为当事人减轻交通费、住宿费等经济负担22万余元。

  2014年2月7日18时许,宋某骑电动车在打工回家的路上被对向行驶的一辆重型半挂车撞倒,造成宋某受伤严重。案件起诉到法院后,宋某为确定自己的伤残等级等事项申请了司法鉴定。在法院抽签选定淄博某地鉴定机构时,宋某眉头紧皱,因为去外地鉴定需要花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很多额外费用,况且身体还没完全恢复,不便长途奔波。当司法鉴定中心工作人员告诉宋某需要到惠民县医院准时鉴定时,这让他吃惊不小。“啥?我没听错吧?到县医院鉴定?不用去淄博?真的吗?”一连串的发问难以掩饰宋某心中的喜悦。

  上门鉴定 方便群众

  针对行动不便或瘫痪在床的当事人,惠民县法院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联合鉴定机构主动上门为当事人进行司法鉴定,并免收出诊费。截至目前,共提供上门鉴定服务45次,深受当事人欢迎。

  “我也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顺口和惠民法院鉴定中心工作人员提了一下去我家里出诊鉴定的事儿,没想到法院接着答应了我们的请求”!巩某的儿子感激地说道。

  2013年11月1日17时10分,61岁的巩某骑着三轮车与一辆重型半挂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年迈的巩某深受重伤,已属高位截瘫,生活不能自理。鉴于此种情况,惠民县法院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负责人当即答应当事人的请求,决定联合鉴定机构专家上门出诊。刚到当事人家中,巩某就哭了起来,孩子般地问道:“我还能好起来吗?我会好吗?没想到我都成废人了,法院还能为了俺的事儿到俺家来,谢谢!”说完拉着鉴定中心工作人员的手痛哭起来。随行的干警一边劝导着老人,一边配合专家做伤情鉴定,最大限度抚慰这位老人受伤的心灵。

  鉴定调解 事了人和

  在鉴定阶段增加调解环节也是惠民县法院司法科学技术鉴定中心贯彻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的又一举措。鉴定中心一直秉承“一切皆为民”的工作理念,对于有调解可能或者因当前技术所限鉴定不出结果的案件,鉴定中心会耐心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努力做好对鉴定不能案件面临风险的法律解释工作,从而使得申请方权衡考量,撤回鉴定申请,实现双方当事人双赢的目标。

  王某、李某因缺少经营资金向曾某借款30万元,并由田某作为承担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人。借款到期后,王某、李某经营不善未能全部偿还借款,田某因逃避债务外出,于是曾某将借款人、担保人一并起诉到法院。田某虽然逃债外出,但家中有轿车一部,原告要求评估车辆价值偿还借款。案件转到鉴定中心后,工作人员根据案情努力做曾某、田某家属的思想工作,希望曾某撤回鉴定申请,省下一笔鉴定费用,直接用车辆顶抵债务。经过前后几次的沟通协调,曾某成功撤回鉴定申请,为后续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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