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司法公开 >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 > 诉讼指南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

来源:   发布时间: 2014年03月27日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一)提起诉讼的权利与反驳诉讼的权利。原告有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起诉后,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二)委托代理人的权利。

  (三)申请回避的权利。

  (四)收集和提供证据的权利。

  (五)进行陈述、质证和辩论的权利。

  (六)选择调解的权利。

  (七)自行和解的权利。

  (八)申请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九)提起上诉的权利。

  (十)申请再审的权利。

  (十一)申请执行的权利。

  (十二)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权利。

  当事人的诉讼义务:

  (一)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

  (二)遵守诉讼秩序。

  (三)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关闭

版权所有:滨州市365外围赌球 ICP备案号:鲁ICP备13032396号
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环城南路39号 电话0543-5327030 邮编:251700